全校教工、学生: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阳光校园”平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辽师大党发〔2023〕4 号)及《辽宁师范大学“阳光校园”平台建设监督工作方案》的相关工作要求,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加大对学校“阳光校园”平台建设工作和各部门平台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为充分保障学校广大党员、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阳光校园”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电话、监督信箱、监督邮箱公布如下:
监督电话:82158223
监督信箱:辽宁师范大学56#信箱
电子邮箱:lsdjw@lnnu.edu.cn
对于涉及学校“阳光校园”平台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全校师生可通过监督电话、监督信箱、监督邮箱向学校纪委反映。对于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校纪委将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中共辽宁师范大学纪委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