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辽宁师范大学招标采购、师德师风、奖助学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在主楼301召开,省纪委监委驻校纪检监察组组长、校纪委书记于长河出席会议并讲话,全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相关部门负责人、校党风校风监督员组长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省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总结暨再抓两年部署会会议精神,总结学校2024年集中整治工作,部署2025年集中整治工作,对学校“校园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招标采购、师德师风、奖助学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安排。
会议指出,我校全面从严治党和正风肃纪反腐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严的氛围还没有完全形成,正风肃纪反腐还存在薄弱环节,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还没有彻底铲除,全校纪检监察工作者要深刻把握当前反腐败斗争仍然严峻复杂的形势,牢记职责使命,找准角色定位,主动担当作为,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强调,要坚持目标导向,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我校开展“1+3”专项整治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省纪委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是深化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净化校园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治重点。要以巡视反馈问题为“镜子”,清醒认识到我校招标采购、师德师风、奖助学金、校园餐等领域风险隐患相对较为严重,问题较为集中。要把专项整治与巡视整改有机融合、同步推进,强化集中攻坚、系统治理,推动问题见底清零,确保整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坚持结果导向,提升治理水平。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压实责任链条,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要强化监督执纪,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整合党风校风监督员等监督力量,用好大数据平台,深化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保持“严查重处”高压态势。要注重标本兼治,健全“长效长治”制度机制,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背后的制度漏洞和监管盲区,建立健全“可执行、可监督、可问责”的制度体系。
版权所有:辽宁省纪委监委驻辽宁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中共辽宁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国 · 辽宁省大连市黄河路850号 邮编:116029 辽ICP备050013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