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辽宁师范大学第一届“清风辽师·你我同行”廉洁文化月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10-21 14:07:52
  • 浏览次数:0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深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文化氛围,特举办辽宁师范大学第一届“清风辽师˙你我同行”廉洁文化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清风辽师·你我同行

     二、活动对象:学校全体师生

     三、活动时间:2021年10月下旬-11月末

     四、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廉洁文化学堂

     1.活动内容:全校师生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四史”和廉洁教育相关学习材料,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廉洁文化。

     2.活动要求:各单位(部门)自行组织学习活动,并择优报送至少2篇优秀读书笔记或学习心得(要求原创),于11月26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校纪委邮箱(lsdjwbgs@163.com),文件夹以“单位+廉洁文化学堂选送”命名,笔记或心得注明单位(部门)、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校纪委将择优以适当方式进行宣传。

    (二)廉洁文化讲堂

     1.活动内容:①结合学校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校纪委将适时举办廉政教育专题讲座。

                 ②各单位(部门)组织开展廉洁主题党课活动。

     2.活动要求:各单位(部门)自行组织开展廉洁主题党课活动,主讲人可以是二级单位(部门)党政领导、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党支部书记等,授课范围不限。各单位(部门)至少开展一次廉洁主题党课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开展活动的总结材料发送至校纪委邮箱,文件夹以“单位+廉洁文化讲堂总结”命名。

    (三)廉洁文化赛场

     1.活动内容:面向全校师生开展“清风辽师·你我同绘”绘画设计作品大赛和“清风辽师·你我同书”三笔字大赛。

     2.活动要求:请各单位(部门)积极组织师生参赛。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廉洁文化建设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廉洁文化月”活动的开展情况也将作为各单位(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请各单位(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开展好“廉洁文化月”活动,同时也可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自行开展其他形式的廉洁文化活动,营造浓郁的廉洁文化氛围。

 

 

中共辽宁师范大学纪委

 2021年10月21日

 

版权所有:中共辽宁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辽宁省监察委员会驻辽宁师范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中国 · 辽宁省大连市黄河路850号 邮编:116029 辽ICP备050013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