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3号)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22〕16号)文件精神,加强校园廉洁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现将举办辽宁师范大学第二届“清风辽师˙你我同行”廉洁文化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清风辽师˙你我同行
二、活动对象:学校全体师生
三、活动时间:2022年10月下旬-11月下旬
四、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廉洁主题讲堂
1.活动内容:校纪委适时举办廉洁主题讲座,各单位、各部门自行组织开展廉洁主题党课活动,把理想信念教育、“四史”宣传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革命传统教育、警示教育等融入“讲堂”,推动廉洁清风溢满师大校园。
2.活动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廉洁主题党课活动,主讲人可以是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也可以是党支部书记,授课范围不限。
(二)廉洁家风教育
1.活动内容:各单位、各部门以“同心颂廉洁,共树好家风”为主题,组织开展“五个一”系列活动。组织一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的学习研讨活动,开展一次廉洁家风主题党日活动,讲述一堂廉洁家风主题党课,诵读一篇好家风主题经典家书,发出一封廉洁家风倡议书。以“五个一”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全校师生倡树好家风,涵养好作风,推动廉洁教育进入千家万户、融入家庭日常生活。
2.活动要求:学校纪委向全校各单位(部门)发放《清风传家》《严以治家》家风丛书,发出一封廉洁家风倡议书,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廉洁家风主题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三)廉洁作品评选
1.活动内容:面向全校师生征集“新青年˙话清廉”主题艺术创作竞赛参赛作品,作品形式包括平面广告和视频短片,鼓励作者以亲身经历或创新思维,反映大学学习生活,通过艺术化、形象化的创作手段反映“新青年˙话清廉”教育主题。校纪委将组织专家对艺术作品分类进行评奖,并择优推送参加全国高校“廉洁诚信”主题艺术创作联赛。
2.活动要求:
(1)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严禁剽窃他人成果,作品主题须与“新青年˙话清廉”主旨相关,主题解析见附件1;
(2)平面广告只能以个人名义参赛,视频短片可以团体参赛,但成员最多不超过3人;
(3)平面广告请以A3尺寸完稿(420mm×297mm,CMYK,300dpi),横竖构图不限,提交JPG电子版文件;
(4)视频短片画幅尺寸标准应为4:3或 16:9,分辨率不低于720×576px,文件大小不超过 500M,FLV或MP4 格式,须保持画质清晰,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
(5)所有参赛者需要填写《参赛登记表》(见
附件2),连同能提交的电子作品一并打包成rar压缩包文件。压缩包文件命名方式为“单位(学院)+姓名+手机”。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11月9日前征集上来的廉洁文化作品(电子版)发送校纪委邮箱(
lsdjwbgs@163.com),于11月26日前将廉洁主题党课活动总结材料、廉洁家风教育活动总结材料发送校纪委邮箱。
加强校园廉洁文化建设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础性工程,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并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自行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洁文化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自觉养成尊廉、倡廉和守廉品格,营造浓郁的廉洁文化氛围,构建风清气正、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
中共辽宁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10月26日